关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

2020-03-23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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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以下简称“澜湄合作”)是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共同发起和建设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

  【合作背景】澜沧江和湄公河一水二名,是六国间重要跨国河流。该河上游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在中国境内称为澜沧江,经云南出境后被称作湄公河,依次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全长4880公里,流域面积79.5万平方公里,流域内生活有3.26亿民众。澜湄六国山水相连,人文相通,传统睦邻友好深厚,发展利益紧密攸关。

  【宗旨】 深化澜湄六国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促进沿岸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增进各国人民福祉,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地区一体化进程,为推进南南合作和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新贡献,共同维护和促进地区持续和平和发展稳定。

  【成员】 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现任共同主席国是中国和老挝。

  【主要机制】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外交及各优先领域工作组会。

  【主要会议和成果】 2015年11月12日,首次外长会在云南景洪举行,通过了《澜湄合作概念文件》、《首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确立了澜湄合作目标、原则、重点领域和机制框架等内容,同意尽快实施一批早收项目,并就首次领导人会议相关安排达成共识。

  2016年3月2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正式启动澜湄合作机制。李克强总理和湄公河国家领导人一致同意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精神,对接发展战略,统筹合作资源,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各方共同确认了“3+5 合作框架”,即坚持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协调发展,优先在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领域开展合作。会议发表了《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通过了《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包含涉及互联互通、水资源、卫生、减贫等领域的45 个项目。

  2016 年12 月23 日,第二次外长会在柬埔寨暹粒举行,会议通过了《第二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首次领导人会议成果落实进展表》和《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筹建原则》三份成果文件。王毅外长与湄公河五国外长一致同意加强澜湄合作机制建设、务实合作和长远规划,建议在各国外交部内设立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制定《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落实好早期收获项目等。此次会议标志着澜湄合作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2017年12月15日,第三次外长会在云南大理举行,会议发表了《第三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宣布了《2017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宣布建立“澜湄合作热线信息平台”,散发了《首次领导人会议和第二次外长会成果落实清单》。王毅外长同湄公河五国外长高度评价澜湄合作启动一年半以来取得的显著进展,指出全方位合作态势初步形成,未来合作规划基本成型,各方将致力于打造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此次会议为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做了充分准备。

  2018年1月10日,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会议发表了《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和《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金边宣言》,散发了《第二批合作项目清单》和“六个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报告”。李克强总理同湄公河五国领导人高度赞赏机制成立以来取得的显著进展,表示将共同发扬澜湄精神,推进澜湄合作,确定将“3+5合作框架”升级为“3+5+X合作框架”,重点在水资源、产能、农业、人力资源、卫生医疗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澜湄合作由培育期迈入成长期,为促进本地区发展和六国人民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秘书处